報考學科門類(專業(yè)) |
2012年理工線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哲學[01] |
340 |
50 |
75 |
經濟學[02] |
360 |
55 |
83 |
法學[03] |
340 |
55 |
83 |
教育學[04] |
320 |
50 |
150 |
文學[05] |
360 |
55 |
83 |
理學[07] |
320 |
50 |
75 |
工學[08](不含照顧專業(yè)) |
325 |
45 |
68 |
醫(yī)學[10] |
315 |
50 |
150 |
管理學[12] |
360 |
55 |
83 |
藝術學[13] |
340 |
45 |
68 |
照顧專業(yè)* |
310 |
45 |
68 |
強軍計劃 |
300 |
40 |
60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240 |
30 |
45 |
應用統(tǒng)計碩士 |
320 |
50 |
75 |
國際商務碩士 |
360 |
55 |
83 |
法律碩士 |
340 |
55 |
83 |
心理健康教育碩士 |
315 |
50 |
75 |
藝術設計碩士 |
330 |
45 |
68 |
英語筆譯碩士 |
360 |
55 |
83 |
工程碩士 |
305 |
45 |
68 |
工商管理碩士 |
170 |
50 |
100 |
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 |
165 |
50 |
100 |
會計碩士 |
200 |
50 |
100 |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
總分降20分,單科降5分 |
注:1.照顧專業(yè):力學[0801]、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
2.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單位在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范圍,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3.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學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但能否參加復試,還須根據所報學科(專業(yè))的情況確定,考生是否上線請咨詢報考學院。
4.符合教育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公布后兩天內,持相關證明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報考學院提出申請。
二、資格審查: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的材料包括醫(yī).學.全.在線.網.站.提供:
1.統(tǒng)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學2012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②準考證;
③《復試通知書》;
④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面上)];
⑤學歷證書(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
⑥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還需提交
①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②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證(獲得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yè)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3.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畢業(yè)生還需提交
①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
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存檔);
③滿足本科畢業(yè)4年或4年以上;
碩士或博士畢業(yè)需:
①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
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存檔);
③滿足研究生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
強軍計劃考生還需要35歲以下(錄取當年的9月1日前)。
4.管理類聯考考生(MBA、MPA、MEM):除1中材料外,畢業(yè)時間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飘厴I(yè)5年或5年以上;
②本科畢業(yè)3年或3年以上;
③碩士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
5.申請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還需《北京理工大學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申請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6.國防生:2012年所有國防生的保留資格年限一律為2年。除1中材料外,還須填寫
①《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并經軍隊主管部門同意;
②《北京理工大學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申請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7.所有考生需要交納復試費100元。
三、復試工作規(guī)定:
1.我校各專業(yè)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各單位根據我校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強軍計劃考生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達到基本復試分數線即可參加復試。
2、復試形式: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英語筆試(具體情況按照學院通知進行)、專業(yè)知識筆試和綜合面試(部分學科進行實驗技能考核)。
3、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4、為保證復試公平公正,復試要求、程序,復試結果均進行公示。監(jiān)督電話:68913123;郵箱:yjszb@bit.edu.cn
5、復試具體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
四、調劑;
1、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
2、校內調劑
(1)學術型研究生:
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可以接收校內調劑。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同時達到所報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我校復試分數線和要調入的專業(yè)我校復試分數線。
報考本校且統(tǒng)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校內同一學科門類相近專業(yè),并按照調劑專業(yè)的復試要求進行復試。
(2)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報考本校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已達到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我校復試分數線和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按照學科相近原則,可申請調劑到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相關專業(yè)。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不可調劑到學術型研究生。
3、向校外調劑
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辦理向校外調劑手續(xù)。
4、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不允許進行調劑。未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全國統(tǒng)考、聯考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許調劑。滿足調劑條件和報名條件的MBA、MPA、MPAcc、MEM之間可以互相調劑,MBA、MPA、MPAcc、MEM考生不得調劑到其它學科專業(yè),未參加MBA、MPA、MPAcc、MEM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調劑到MBA、MPA、MPAcc、MEM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