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機體已被某抗原致敏,當再次接觸相同抗原時則二次免疫應答被增強.在攝入的抗原較大或機體的免疫處于高應答狀態(tài)時,則因免疫應答而導致組織損傷,此即稱為超敏反應(hypersensitivity)。1963年Coombs和Gell根據反應發(fā)生的速度、發(fā)病機制和臨床特征將超敏反應分為Ⅰ、Ⅱ、Ⅲ和Ⅳ型。Ⅰ~Ⅲ型由抗體介導,可經血清被動轉移。而Ⅳ型由T細胞介導,可經細胞被動轉移,反應發(fā)生較慢,故稱遲發(fā)型超敏反應。有人提出第Ⅴ和Ⅵ型,但未獲公認,故本章只介紹Ⅰ~Ⅵ型超敏反應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