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招聘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灌南縣衛(wèi)生局門戶網站醫(yī).學全.在.線網站m.payment-defi.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受理單位應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電話:8-83696931、0518-83968833。
七、聘用辦法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已與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的,須在被聘用公示期滿后一周內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或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單位編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同類人員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衛(wèi)生局負責解釋。
灌南縣衛(wèi)生局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1、招聘崗位計劃
2、報名登記表
3、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