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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醫(yī)藥大學2007年考研復試錄取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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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中醫(yī)藥大學 更新:2007-4-10 考研論壇 | |||||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7〕18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07年招收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最低分數線》及2007年廣東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堅持科學、公平、安全、高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
(一)確定復試名單
2007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擬定原則按以下要求: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
2、依據考生初試成績,原則上要求從高到低,體現公平、公正;
3、按招生計劃的120%左右擬訂差額復試名單,初試科目改革的相關學科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除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外,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發(fā)揮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和指導教師在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主動性,合理留住優(yōu)秀生源,第一、第二、第三臨床醫(yī)學院及中藥學院、基礎醫(yī)學院、針灸推拿學院等六個單位由二級單位自定復試名單。第一、第二、第三臨床醫(yī)學院、中藥學院、基礎醫(yī)學院、針灸推拿學院等六個單位,根據學校實際下達至學院的招生計劃及提供的報考本院的上線考生名單,擬定差額復試名單;報考其它院所的考生,由研究生處根據原則擬定差額復試名單。
報考非醫(yī)學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攻讀中醫(yī)學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考生,由第一臨床醫(yī)學院按招生計劃不少于120%擬訂差額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由研究生處匯總審核,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統(tǒng)一在校園網上公布。經批準參加復試的考生,由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寄發(fā)復試通知書。
(二)資格審查
1、復試前由二級單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在考生復試報到時,由研究生處和各二級單位對考生有效證件進行嚴格審核?忌鷪蟮綍r,還必須提供大學階段學習成績情況表。
體檢由學校保健科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體檢要求執(zhí)行。
2、推薦免試生無須參加復試,但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錄取前進行,由擬錄取推免生的單位與教務處按本科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應手續(xù)。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是:
(1)須完成本科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huán)節(jié)(含畢業(yè)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畢業(yè)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2)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3)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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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凌云 責任編輯: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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