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報名后,由學校人事處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面試與考核
面試與考核工作在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各用人單位具體負責。面試與考核時間根據(jù)招聘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確定。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jù)面試與考核結果,按1:1確定擬聘人選。
(六)身體檢查
擬聘人員確定后,到學校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醫(yī) 學全,在線.搜集.整理m.payment-defi.com,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照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和考核結果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選經校黨委、校行政審定后,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審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無異議者,持學歷學位雙證,由學校人事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