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二、復試對象
1、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輔導員報考思政專業(yè)考生、對口支援西部地區(qū)高校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m.payment-defi.com;
2、獲得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資格的學生(簡稱碩博連讀);
3、獲得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資格的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簡稱直接攻博)。
4、獲得自主選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資格的考生(簡稱自主選拔)。
三、復試的具體要求
(一)復試時間
復試將于2014年4月25日-27日(具體時間由各二級單位確定)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于4月22日左右登陸相關二級招生單位網站了解有關復試具體事宜,上線未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主動與各二級招生單位聯系(電話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所有復試考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逾期取消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二)考生復試時需攜帶下列材料
1、初試時的準考證(參加2014年入學考試初試的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軍官證)(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碩博連讀生、直接攻博生同時須攜帶學生證);同等學力考生需帶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報考臨床醫(yī)學專業(yè)(1002、1051打頭的專業(yè))的往屆生需帶醫(yī)師資格證書和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報考臨床醫(yī)學專業(yè)未取得醫(yī)師資格證書或具有高年資主治醫(yī)師以上職稱的往屆生只能錄取為專業(yè)代碼1002或1006開頭的專業(yè)(即學術型學位研究生)。
3、其他材料:包括個人簡歷,學士學位、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碩士階段的成績單(同等學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階段的成績單),碩士論文(附評議書)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m.payment-defi.com,公開發(fā)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科研成果證明書,學習(工作)中獲獎證書,對擬從事研究的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自我評價材料,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加蓋考生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公章);
4、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位論文全文和已經通過答辯的證明材料,如尚未答辯,須提供即將答辯的證明材料。
5、繳納復試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核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20元/生?忌氂4月22日至27日登陸http://pay.its.csu.edu.cn/pay.html,輸入支付碼(支付碼查詢見附件2),完成支付過程。學校將通過系統查看考生繳費情況。不按時在網上支付復試費的,不予復試和錄取。
(三)復試內容、形式及規(guī)則
復試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1、外語能力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根據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可進行專業(yè)外語的筆試(具體方案由二級招生單位自定)。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200分。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一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成績評定標準應當統一。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錄取導師記分占50%,其他成員記分共占50%,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
內容包括:本科、碩士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等。條件許可的二級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協作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事業(yè)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況等。根據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可進行專業(yè)課的筆試(具體方案由二級招生單位自定)。
對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對其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各二級招生單位具體組織和實施。不計入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
3、考生加權總成績的計算
主要根據初試總成績、復試情況及加權總成績進行錄取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m.payment-defi.com。為體現導師的招生自主權,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面試部分記分規(guī)則為:錄取導師記分占50%,其他成員記分共占50%。
加權總成績=a×初試總成績+ b×(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其中a、b為加權系數, a+b =1,具體系數由二級單位確定。二級單位必須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具體的加權總成績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