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fā)展中國特色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財政部、教育部印發(fā)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為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工作,現(xiàn)制定《廣州醫(yī)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
一、獎勵標準、基本條件及名額分配
1、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熱愛集體,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團結合作精神;
(4)學習成績優(yōu)異,學位課平均80分以上,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選修課不低于70分,并達到規(guī)定學分;
(5)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工作能力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m.payment-defi.com,研究工作已取得重大進展,具備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潛力;
(6)積極參與各級、各層次舉辦的社會實踐活動;
(7)在同等情況下,將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需的學科(專業(yè))。
3、名額分配
根據(jù)當年上級部門下達到我校的名額進行評選。
二、評審組織
1、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校主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評審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制定名額分配方案;統(tǒng)籌領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本校評審工作;裁決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指定有關部門統(tǒng)一保存本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資料。
2、下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三、評審程序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我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有意愿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表》(相關表格可登陸研究生學院網站資料下載處下載)。填寫完畢后,將以上材料的紙質版在規(guī)定日期內上交到研究生學院辦公室。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評審過程中將充分尊重本基層單位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m.payment-defi.com。評審委員會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后,將在研究生學院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將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3、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研究生學院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將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4、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5、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jù)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