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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yī)科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更新時間:2017/5/24 醫(yī)學考研論壇 在線題庫 評論

(三)復試成績的評定

復試小組成員根據每個考生的面試情況當場評分,取平均值為該考生的復試成績;當存在某個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20%時,則視該分數為無效分,去掉該分后重新計算其平均分。

(四)初復試總成績

初復試總成績=(外國語成績*0.7+專業(yè)基礎課成績*0.3)*0.5+復試面試成績*0.5,初復試總分要求達到及格(60分),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五)導師招生限額

復試合格后按照考生報考導師依序錄取。

每名博士生導師不區(qū)分專業(yè)最多可招收(或接收)3名博士研究生(包括碩博連讀、“申考制”、統(tǒng)考、同等學力)。

(六)科室內部調劑

考生復試合格,但是由于導師招生限額的原因,導致考生不能攻讀原報考導師的博士學位研究生,考生可以自主改報科室內其他具備招生名額的導師。原報考導師、改報導師和科室主任簽字確認同意后可以錄取。

六、調劑復試

學校統(tǒng)一公開發(fā)布缺額專業(yè),考生原則上在二級學科內部校內調劑報名(限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相同)。

調劑報名原則上需要重新報考導師簽字確認同意后,以調劑計劃的150%差額復試比例,按初試排序總分依序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payment-defi.com。

根據全校上線生源報名調劑及復試情況,最后無可調劑復試生源專業(yè),指標將由學校或原院系培養(yǎng)單位收回統(tǒng)籌分配,并報學校備案。

七、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向復試小組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應屆畢業(yè)生

復試通知書、身份證、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教育部學籍電子信息報告、學生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碩士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綜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一個月內有效)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

2. 往屆畢業(yè)生

復試通知書、身份證、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電子信息備案表、碩士學位證、個人自述、政治資格審查表(須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蓋章)、碩士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畢業(yè)院校檔案館復印并加蓋檔案館公章)、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一個月內有效)以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或綜合能力的材料。

八、復試時程

4月28日-5月10日。

九、擬錄取

1. 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各學院對擬錄取的博士生必須進行復試,并將復試結果在本院系公示,復試合格方可錄取。對復試不合格、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向考生本人發(fā)出不予錄取的通知。各學院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備案。

2. 替補錄取

如有擬錄取生源放棄錄。ㄈ鐢M留校就業(yè)等)時,其占用的錄取指標首先在原科室依初復試總成績等額替補。初復試總成績=(外國語成績*0.7+專業(yè)基礎課成績*0.3)*0.5+復試面試成績*0.5。初復試總分要求達到60分,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3. 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最終的擬錄取名單,由我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4. 擬錄取其他事宜

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忌驁罂疾┦垦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責任認定與追究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jiān)[2005]4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追究有關領導或負責的責任;

3.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追究有關當事者的責任。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章第十三條規(guī)定,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payment-defi.com,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卷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在評卷、統(tǒng)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

 5.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卷的;

由學校紀檢部門和研究生院組成博士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學院在博士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證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研究生院將對各院系的復試材料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10%,對復試組織不規(guī)范,材料留存不完整的院系、科室給予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削減比例為不合格材料占抽查材料的比例。

十一、咨詢與申訴方式

聯(lián)系人:彭老師

聯(lián)系電話: 024-31939465

電子郵件:gszb@cmu.edu.cn

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qū)蒲河路77號中國醫(y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管理辦公室(A105房間)

郵政編碼:110122

遼寧省招考辦研招處:024-86981076

本復試錄取方案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中國醫(yī)科大學招生報名動態(tài)

2018年醫(yī)學考研招生考試動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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