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普濟(jì)方》卷三○六引《肘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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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骷髏骨燒灰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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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減 | |
功效 | |
主治 | 狂犬咬人,及諸犬咬瘡不愈,吐白沫者,為毒攻入心,令人煩亂,喚叫作犬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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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
用法用量 | 以東流水和服方寸匕,以活止。凡狂犬咋人,7日輒應(yīng)一發(fā),過(guò)3-7不發(fā),則免也,要過(guò)百日,乃為大免,每至7日,輒當(dāng)搗薤(一作韭)汁飲2-3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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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當(dāng)終身禁食犬肉、蠶蛹。若食此發(fā)則不可救之。瘡未愈之間,亦忌食生物,諸肥膩肉,及諸冷食,但于飯下蒸生魚(yú),及就膩器中食便發(fā)。不宜飲酒,能過(guò)一年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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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