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個人讀《夢溪筆談》讀來感覺很有意思的。
以下摘自卷七 象數(shù)一
又問予以“日月之形,如丸邪?如扇也?若如丸,則其相遇豈不相礙?”余對曰:“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虧可驗也。月本無光,猶銀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如一彈丸,以粉涂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圓,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氣也,有形而無質,故相直而無礙。”
個人點評:“日 月 氣 也 有形而無質”,結果呢。。。月是陰,人類登陸上去了,日是陽,確實無法登陸。司馬彪《續(xù)漢書》候氣之法:“于密室中以木為案,置十二律琯,各如其方。實以葭灰,覆以緹縠,氣至則一律飛灰!笔澜砸善渌弥T律,方不逾數(shù)尺,氣至獨本律應,何也?或謂:“古人自有術!被蛑^:“短長至數(shù),冥符造化。”或謂:“支干方位,自相感召!苯苑且。蓋彪說得其略耳,唯《隋書志》論之甚詳。其法:先治一室,令地極平,乃埋律琯,皆使上齊,入地則有淺深。冬至陽氣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黃鐘一琯達之,故黃鐘為之應。正月陽氣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上皆達,黃鐘大呂先已虛,故唯太蔟一律飛灰。如人用針徹其經(jīng)渠,則氣隨針而出矣。地有疏密,則不能無差忒,故先以木案隔之,然后實土案上,令堅密均一。其上以水平其槩,然后埋律。其下雖有疏密,為木案所節(jié),其氣自平,但在調其案上之土耳。
個人點評:我一直在想,節(jié)氣到了,難道每個地方都同時到?這個“候氣之法”可知道氣到底沒有到,到了的話可以用水存儲下來,然后用于治。ㄔ谙乱恢闭J為上池之水是雨水,長期收集存儲某種氣的水,然后天天喝的話,肯定能產(chǎn)生內(nèi)視的效果把)關于“上池之水”① 陶弘景將其載入《名醫(yī)別錄》下品,言“此竹籬頭水及空樹穴中水也”。
② 唐人司馬貞曰:“案舊說云,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取之以和藥,服之三十日,當見鬼物也”。
③ 李時珍據(jù)古論認為上池水即“半天河”:“《戰(zhàn)國策》云:長桑君飲扁
鵲以上池之水,能洞見藏府。注云:上池水,半天河也。然別有法”(案《國策》中似無此語,時珍所引,疑出別書)。
④ 張衍田則“謂以器物高承天露之水飲藥也[1]”。
本草綱目拾遺總目
正誤:扁鵲飲上池之水,即半天河水,雨也。綱目必以樹臼中水當之,誤矣。
后世醫(yī)案佐證:
《診余集》
常熟大東門龐家弄顏姓,因失業(yè)后室加懸磬,有病不能服藥。延六七日,邀余診之。脈沉如無,四肢厥冷,無汗,神識昏蒙,囈語撮空,遍體如冰,惟舌底絳而焦黑,干燥無津。余曰:此熱深厥深,陽極似陰,熱極似寒也。當時即進以
銀花露一斤,再進以大劑
白虎湯加
犀角、
生地、
人中黃。煎好,調服至寶丹、
紫雪丹,罔效。明日再以銀花露二斤,仍服原方犀角八分,生地一兩,
石膏八錢,
知母二錢,生草一錢,人中黃二錢,梗米湯代水;調至寶丹一粒,紫雪丹五分,服兩劑,如故。余思既是熱深厥深,有此兩劑,亦當厥回。如果看錯,寒厥服此兩劑,無有不死,何以不變不動,正令人不解。至明日復診,神識已清,肢體皆溫,汗出淋漓。問其母曰:昨日服何藥。曰:昨日服
黃梅天所積冷水五大碗,即時汗出厥回,神清疹透。余曰:何以能知服涼水可以回厥。其母曰:昔時先伯為醫(yī),每晚談及是年熱證大行,服白虎,鮮
石斛,
鮮生地等往往不效,甚至服雪水方解。吾見先生服以銀花露三斤,大劑涼藥兩劑,如果不對,宜即死;今無變動者,必系病重藥輕,吾故斗膽以黃霉水飲之,諒可無虞,誰知竟即時轉機。噫,余給藥資數(shù)千,不若其母黃霉水數(shù)碗也。孔子曰:學然后知不足,洵至言也。
以下也是里面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內(nèi)容:
以下摘自卷十一 官政一
皇祐二年,吳中大饑,殍殣枕路,是時范文正領浙西,發(fā)粟及募民存餉,為術甚備,吳人喜競渡,好為fo事。希文乃縱民競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諸fo寺主首,諭之曰:“饑歳工價至賤,可以大興土木之役。”于是諸寺工作鼎興。又新敖倉吏舍,日役千夫。監(jiān)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節(jié),及公私興造,傷耗民力,文正乃自條敘所以宴游及興造,皆欲以發(fā)有馀之財,以惠貧者。貿(mào)易飲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無慮數(shù)萬人。荒政之施,莫此為大。是歳,兩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歳饑發(fā)司農(nóng)之粟,募民興利,近歳遂著為令。既已恤饑,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澤也。
個人點評:看,古代人都知道擴大內(nèi)需的好處了!
還有很多很多,大家自己拜讀把,先圣說的如果全是至理的話,那么前賢說的,很值得我們學習,大部分是真言。
古代那么多朝代都說是水,現(xiàn)代練功的人忽然說是唾液等等,讓俺莫名其妙。
PS:現(xiàn)代空氣污染,雨水也被污染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