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4月20日 |
市印發(fā)考務工作的通知 |
5月12日至26日 |
網絡報名 |
5月25日至27日 |
各縣(市、區(qū))及市直組織報考條件審查、征訂考試用書和培訓報名 |
6月2日前 |
各縣(市、區(qū))寄送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材料 |
6月24日至30日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和續(xù)考人員網上交費 |
10月14日至16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10月17日至18日 |
考試 |
國家核準考試成績后 |
公布考試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