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1年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 |
下午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 | |
2011年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下午14:00-16:30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