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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執(zhí)業(yè)藥師《藥學綜合知識》:復合農藥中毒

醫(yī)學全在線為您提供了“2014執(zhí)業(yè)藥師《藥學綜合知識技能》:處方調劑”,方便廣大考生備考!

復合農藥中毒

1.有機磷類與其他類混合中毒:阿托品用量>有機磷類單獨中毒

2.有機磷類與氨基甲酸酯類混合中毒:禁用肟類解毒劑

3.有機磷類與擬除蟲菊酯類混合中毒:除按照有機磷中毒處理,應加用能量合劑及大劑量維生素C

4.有機磷類與有機氮類:如有紫紺、抽搐,除按照有機磷中毒處理,應加用亞甲藍及維生素C

解救有機磷中毒應用阿托品、膽堿酯酶復活劑的注意事項

1.應用阿托品的注意事項

(1)僅在于拮抗乙酰膽堿的毒蕈堿樣作用,提高機體對乙酰膽堿的耐受性。

(2)“阿托品化”后改為維持量。

(3)嚴重缺氧患者,應同時供氧。單用阿托品發(fā)生室顫

(4)伴體溫升高者,應物理降溫,并慎用阿托品。

(5)阿托品中毒用毛果蕓香堿解毒,不宜用毒扁豆堿。

2.應用膽堿酯酶復活劑

(1)切勿兩種或三種復活劑同時應用,以免其毒性增加。解除煙堿樣和促醒作用明顯;對毒蕈堿樣作用和防止呼吸中樞抑制作用差。與阿托品合用可取得協同效果。

(2)對二嗪農、谷硫磷效果不明顯,應以阿托品治療為主。

(3)中毒已超過3 日不可使用

(4)忌與堿性藥物配伍

(5)聯合使用、劑量大、濃度高及注射過快可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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