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執(zhí)業(yè)中藥師現場資格審查流程
一、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非免試應試人員資格審查。設區(qū)市及以下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報送(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設區(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xù)。
在昌的省直、中直單位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tǒng)一報送(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x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的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設區(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xù)。
單位備案須提供以下材料(相關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
(1)江西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查單位情況備案表1份;
(2)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如未辦理“三證合一”,則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3)經辦人員承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已蓋章的參審人員匯總表1份。
單位參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試人員報名表3份;
(2)應試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應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年限證明、半年以上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1份;
免試部分科目應試人員資格審查。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tǒng)一報送到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x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評聘為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業(yè)務管理部門印章,特別要注意提供“連續(xù)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15年”的相關證明材料。
詳情請查看:關于做好2017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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