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印發(fā)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為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根據《暫行辦法》,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醫(yī),學,全,在,線,提,供m.payment-defi.com,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參照普通本?粕鷩抑鷮W金資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
同時,中央財政還將針對中央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同時印發(fā)的《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對中央高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所需資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標準以及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按照規(guī)定,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