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治或診斷疾病過程中,由于使用藥物而產生不利于患者引起不良反應(drug adverse reaction),常稱為藥源性疾病。幾乎所有藥物都可能引起不良反應,只是反應程度和頻度有所不同而已。隨著醫(yī)藥工業(yè)中大量合成藥物不斷問世,藥物不良反應的發(fā)生率有所增加。據國外報道,由于藥物不良反應而急癥入院的占住院病人的3%左右,且約有15%~30%患者在住院期間因產生藥物不良反應而延長住院期或死亡。
在40年代,臨床用藥對對癥治療和短程療法為主,因此很少出現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自從青霉素問世以后,藥物治療進入了一個新紀元,合并用藥和長期療法不斷增加,從而使藥物不良反應的發(fā)生率和嚴重性日益突出,但并未引起人們的重視。60年代初反應停事件的發(fā)生,是人們認識藥物不良反應問題的轉折點。但藥物從其投入使用到認識它的危險性之間常要經過一段漫長時間。例如,早年使用氯仿作為吸入麻醉劑,引起突然死亡,但從認識這個危險性到以氟烷取代它,已經歷了100年以上。
一、藥物不良反應的類型
第一類型反應與藥物的藥理特性和劑量有關。藥物在常用劑量時,除治療作用外,常出現一些與治療作用無關的副作用,例如作用阿托品時出現口干和視覺模糊。有時在用藥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后產生毒性反應。毒性反應一般很輕,如惡心、嘔吐、頭暈、目眩、失眠、耳鳴等,有時不易與副作用區(qū)別。嚴重毒性反應常見對肝、腎、心血管系統(tǒng)或造血系統(tǒng)損害。例如在連續(xù)使用苯妥英鈉治療癲癇過程中如不定期檢查血象,會因白細胞明顯減少或肝損害,造成死亡。皮質激素用于防治炎癥,但同時也延緩傷口愈合。藥物不良反應在兒童中常見,這是由于根據體重計算劑量不正確所致。
在正常情況下,肝臟能使類固醇激素分解滅能,但長期應用不僅能使肝功能發(fā)生障礙,還可使肝臟發(fā)生變性、增生、壞死以致庅發(fā)肝細胞癌變;前列腺癌患者長期應用雄激素治療,可引起男性乳癌;更年期綜合征患者用雌激素治療,會導致子宮內膜癌變,這種情況常稱為醫(yī)源性藥物致癌作用。
第二類反應是極少數具有過敏體質或特異體質的病人,在服用常用量或低于常用量藥物時發(fā)生的過敏反應。這些反應與藥物的藥理作用無關,在正規(guī)藥物篩選過程中也不易發(fā)現,一旦發(fā)生常很嚴重,往往在大量研究或在一些醫(yī)療事件記載中看到。例如青霉素注射引起休克反應;鏈霉素引起第Ⅷ對腦神經損傷等。
第三類反應是藥物治療后的繼的發(fā)反應。例如長期使用廣譜抗生素后,敏感的菌群被消滅,而不敏感的菌群或真菌大量繁殖,導致繼發(fā)感染。例如念珠菌病、葡萄球菌腸炎。
第四類反應為藥物相互作用引起。兩種以上藥物同時并用或先后使用所產生的效應稱為藥物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有害相互作用有兩類:一類為藥物之間藥理作用不同,以致使其中某一種藥物作用改變。例如噻嗪類利尿劑與洋地黃同用,前者引起低血鉀,以致在服用洋地黃維持量時有出現心律失常的潛在危險;另一類為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具有同樣藥理作用,以致引起累積反應。常見于中樞神經系統(tǒng)抑制藥物。聯(lián)合使用液體藥物時,須考慮配伍禁忌。
二、預防
。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guī)定,任何一種新藥在作為商品投入市場前均應經過新藥審批。新藥系指我國未生產過的藥品;已生產的藥品但增加新的適用癥、改變給藥途徑和改變劑型者。一個新藥的研究,要包括工藝路線、質量標準、臨床前藥理和臨床研究等內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令進行。
。ǘ)已批準在臨床應用的新藥,仍應在使用中繼續(xù)監(jiān)測。一個新藥的臨床試驗,往往只是根據幾百至千人中試驗結果,而對藥物的效果作出評估。副反應或不良反應常不易發(fā)現。有時試驗時時間較短,或試驗未包括某些很敏感的人群——孕婦、兒童或老人。因此在新藥使用過程中仍應繼續(xù)進行監(jiān)測。在用藥期間,了解病人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過敏史,并根據病人具體情況,選用適當藥物、劑量和用法;密切觀察病情和及時處理不良反應,必要時進行回顧性或前瞻性臨床流行病學調查,以作出判斷。臨床流行病學研究不但為肯定藥物的療效所必需,也是醫(yī)生提高醫(yī)療水平的重要手段。
1965年起全世界成立了國際性藥物不良反應監(jiān)測組織,我國也正在逐步建立監(jiān)測中心。醫(yī)務人員應認識藥物不良反應監(jiān)測的重要性,自覺執(zhí)行監(jiān)測制度,以保障藥物安全和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