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1188 |
總例數(shù) | 80例 |
性別例數(shù) | 男57例,女23例 |
治療組例數(shù) | 45例 |
對照組例數(shù) | 35例 |
年齡區(qū)間 | |
平均年齡 | 67±6歲 |
疾病 | 老年糖尿病心絞痛 |
并發(fā)癥 | |
藥品通用名稱 | 麝香保心丸 |
藥品商品名稱 | |
藥品英文名稱 | |
劑型 | 丸劑 |
規(guī)格 | |
批準文號 | |
生產廠家 | |
分類 | 中藥 |
用藥目的 | 治療 |
用法用量 | 兩組患者均維持原有的降血糖等基礎治療。治療組給予麝香保心丸2粒,立即舌下含服,以后每次2粒,每日3次;同時予消心痛10mg,每日3次El服。對照組予消心痛10mg,每日3次口服。心絞痛發(fā)作時舌下立即含服硝酸甘油片,并計算其用量。兩組均治療1月為1療程,觀察1~2個療程。 |
聯(lián)合用藥 | |
療效評價標準 | (1)心絞痛臨床癥狀療效評定:參照全國中西醫(yī)結合防治冠心病、心絞痛、心律失常研究座談會修訂的標準,分為顯效(勞力型心絞痛治療后心絞痛癥狀降低2級,原Ⅱ級以下者心絞痛基本消失,不用硝酸甘油;非勞力型心絞痛癥狀消失或基本消失,心絞痛發(fā)作每周不多于2次,基本不用硝酸甘油)、改善(勞力型心絞痛治療后心絞痛癥狀降低1級,硝酸甘油減用一半以上;原為I級者,心絞痛基本消失,不用硝酸甘油;非勞力型心絞痛治療后心絞痛次數(shù)及硝酸甘油用量減少一半以上)、基本無效(癥狀及硝酸甘油用量無改變,或雖有所減少,但未達到改善程度者)三級。(2)心電圖療效評定:分為顯效(靜息心電圖恢復正常,次級量運動試驗由陽性轉為陰性或運動耐量上升2級)、有效(靜息心電圖或次級量運動試驗心電圖缺血性ST段壓低,在治療后回升0.5mV以上,但未達正常水平;或主要導聯(lián)倒置T波變淺,達50%以上,或T波由平坦轉為直立;或運動耐量上升1級)、無效(靜息或次級量運動試驗心電圖與治療前基本相同)。部分患者治療前后作動態(tài)心電圖檢查,測定心肌缺血總負荷(TIB),對缺血性ST段的判定標準采用“1×1×1規(guī)則”,即ST段呈水平或下斜型壓低,幅度≥lmm(在J點后0.08s處測量),ST段明顯移位持續(xù)時間≥1min,兩次缺血性發(fā)作間隔至少lmin,以ST段壓低的最大幅度及連續(xù)壓低持續(xù)時間的乘積總和作為心肌缺血總負荷(單位mm/min)。 |
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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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報道不良反應 | |
其他報道不良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