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甘肅省中學教師破格晉升高級職務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
甘職改組[1997]28號
各地、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省直各廳(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現將《甘肅省中學教師破格晉升高級職務暫行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請你們遵照執(zhí)行。在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反饋省教委和省職改辦,以便修改善。
1997年10月14日
甘肅省中學教師破格晉升高級職務暫行規(guī)定
為了更加準確評價和擇優(yōu)選拔破格晉升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優(yōu)化中學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和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教委《關于“九五”期間加強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結合我省中學教師隊伍水平實際和特點,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一、破格晉升高級職務的范圍及類型
全省中學(高級中學、初級中學、職中、特殊教育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按中學教師系列評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凡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達不到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年限或達不到專業(yè)技術職務總年限論.文.客.服.QQ,81995535,但其教育教學水平高、成績突出者,允許破格晉升高級教師職務。
二、破格晉升高級職務條件
破格晉升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高尚的情操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熱愛人民的教育事業(yè),模范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質和系統、扎實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履行中學一級教師職務職責,并在教育教學和教研方面成績顯著,是大家公認的本校本單位教育教學骨干和學科帶頭人。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以來,論文、年度考核成績符合全省統一規(guī)定(其中教學人員必須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獲得。ú)級以上教育科研一、二等獎1項或三、四等獎2項者;或獲得省教委基礎教育教學教研優(yōu)秀成果一、二等獎2項者,可直接推薦破格晉升中學高級教師職務。
(二)、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以來,論文、年度考核成績符合全省統一規(guī)定,并符合以下10項選擇條件中的3條者,可破格晉升中學高級教師職務。
1.主持或以本人為主完成省教委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專項課題、教改實驗項目1項;任課教師能針對本地區(qū)本校教學實際,改革教學方法,承擔并完成教研課題2項,并經地(州、市)、廳(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鑒定認可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
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2.獲得。ú)級以上教育科研三、四等獎項1次;或獲得省教委基礎教育教學教研優(yōu)秀成果一、二等獎項1次,或上述三等獎項2次。
3.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要求下,主編、編寫或編審正式出版了本專業(yè)的鄉(xiāng)土教材、職業(yè)技術學校配套教材、教學參考書、課外讀物等1本以上(不含各種練習冊、各種試題),本人完成部分的字數累計在6萬字以上(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及編審人員增加一倍要求);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正式出版專著1部;或作為非第一完成人在一部專著中本人完成部分超過6萬字。
4.本人單獨或作為執(zhí)筆人,在全國權威性學術刊物發(fā)表本專業(yè)教育教學論文1篇(含德育方面的論文,下同);在全國教育教學專業(yè)學會召開的國家級學術會議上交流并在公開出版的論文集上發(fā)表或在省級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專業(yè)教育教學論文2篇。
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及教育刊物編審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5.教學目標明確,教材運用得當,教學方法靈活新穎,教學管理經驗豐富,授課素質高,并經學校考核推薦,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評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本人所帶班級參加全國統考、省級會考、地(州、市)統考成績累計2次以上在本地(州、市)本學科名列前3名。
6.獲得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關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1次(含德育先進稱號,下同);或獲得地(州、市)黨政機關及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2次(含以正式文件下發(fā)的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跨世紀學術學科帶頭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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