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醫(yī)科大學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jù)國家招生計劃,2016年我校將招收博士研究生共計80名(含獲得國家增加計劃2名),其中碩博連讀生14名、“申請-考核”制招生17人、統(tǒng)考生49名。碩博連讀生和“申請-考核”制招生的選拔工作已經于2016年1月完成。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博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工作辦法。
第一條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加強管理,作好服務。
第二條 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等相關工作的領導、監(jiān)督和統(tǒng)籌管理。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起草、報批和公布我校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組織相關學院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xié)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各相關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設在學院辦公室或科教部(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4.各相關學科(專業(yè))教研室組織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組長由教研室主任或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由4位(含4人)以上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教授組成復試小組,(如本專業(yè)博導數(shù)不足5位,應由該專業(yè)其他教授擔任復試小組成員)。一位具有副高級職稱的本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擔任復試小組秘書,協(xié)助完成復試工作。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組織實施。復試程序要規(guī)范,要有現(xiàn)場記錄、成績和評語,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payment-defi.com。
5.被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6.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和作弊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三條 初試分數(shù)線
外國語成績(英語51分、日語50分和俄語40分),初試總成績180分。
第四條上線名單和復試名單
上線考生按導師名下初試總成績排名,復試差額比例為1:3(即前三名)獲得復試資格,未獲得復試資格的上線考生獲得調劑資格(參見附件2)。
第五條 復試材料的審核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考生自我評價
簡要介紹本人學歷背景與科研情況,對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評價,對所報考專業(yè)提出研究設想(參見附件3)。
3.往屆考生
碩士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等學力畢業(yè)碩士不用提供,需提供《教育部學位認證報告》,認證網站http://www.cdgdc.edu.cn/cn/)、碩士研究生階段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畢業(yè)碩士不用提供)、碩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畢業(yè)院校檔案館復印件并加蓋檔案館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碩士研究生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學生證及復印件、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5.二級甲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合格體檢表(參見附件4)。
第五條 復試的內容和方式
考生攜《大連醫(yī)科大學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參見附件5)參加復試。復試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專業(yè)知識和能力、綜合素質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總分150分滿。考核均由復試小組組織進行,每名考生復試考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0分鐘。必要時,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對考生進行進一步考查考核。復試小組需在復試全過程中進行錄像(有錄音),并做好錄像資料的保存。復試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