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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藥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更新時間:2017/4/12 醫(yī)學考研論壇 在線題庫 評論

蘭州大學藥學院2017年博士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為保證我院博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關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7〕1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根據(jù)學校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藥學院成立了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全面負責博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安排

    蘭州大學藥學院博士生考試采取兩段制(初、復試分段進行),復試人員名單及復試時間待學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分數(shù)控制線公布后另行通知。

    (一)復試對象

    1.審核準考的碩博連讀學生

    2.達到學校和學院復試錄取分數(shù)控制線的普通招考考生。

    (二)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報到

    4月17日上午8:30-9:00

    根據(jù)甘發(fā)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普通招考考生復試費用為110元(同等學力考生170元)。

    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考生一并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填寫《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注:考生往返路費、復試期間食宿自理。

    2.資格審查

    ①初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③《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應屆生提供《學生證》,畢業(yè)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應屆生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復印件)。

    3.體檢

    時間:4月18日上午9:00

    地點:蘭州大學本部校醫(yī)院。

    注意:空腹,攜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體檢費(40元,由蘭州大學校醫(yī)院收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payment-defi.com。

    4.筆試

    時間:4月17日上午9:00-12:00

    考試科目:業(yè)務課二:分子生物學專題

    同等學力加試考試:科目一:基因工程     科目二:物理化學

    同等學力考生須滿足:①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②修讀過5門及以上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碩士生主干課程(成績合格,且須有書面學習成績證明);③以第一作者在SCI上發(fā)表過內(nèi)容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

    地點:勤博樓316

    5.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時間:4月17下午14:00-15:00

    地點:勤博樓316

    參加復試的考生要如實填寫《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表》,“考生本人填寫”欄必須由考生本人親筆填寫并簽名,嚴禁他人代填代簽。學院黨委將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專業(yè)面試

    時間:4月17日下午15:00開始

    參加人員:碩博連讀生和普通招考考

    地點:勤博樓318

   (三)復試方法及內(nèi)容

    復試包含業(yè)務課二筆試、申請材料評價、思政考核、專業(yè)面試三部分,面試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內(nèi)容和英語口語、聽力等。

    (四)復試成績計算及排名方法:

     1.業(yè)務課二的筆試成績要必須達到學校和學院的復試錄取分數(shù)控制線者方有資格進行復試總成績排名。

     2.復試總成績=申請材料評價(20%)+面試成績(80%),其中:面試成績=專業(yè)提問(80%)+英語口語、聽力(20%)。

     3.錄取排名方法: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排名分別以報考導師為單位,進行復試總成績排名。

    三、錄取辦法

    (一)擬錄取名單確定

    擬錄取名單以復試總成績排名為依據(jù),以報考導師為單位進行,在每位導師的有效招生名額內(nèi)進行擇優(yōu)錄取。

    (二)最終擬錄時,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不能按時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各科目成績未達到學校及學院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者不予錄取。

    四、信息公開及投訴渠道

    復試及錄取結果將在蘭州大學藥學院網(wǎng)站予以公示。

    學院申訴電話:0931-8915681

    學院申訴郵箱:lianym@lzu.edu.cn

    學校申訴電話:0931-8912440

    學校申訴郵箱:yzb@lzu.edu.cn

    五、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zhí)行

藥學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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