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宣明論》卷八。
|
藥物組成 | |
加減 | 從腳腫,根在心,加葶藶;從肚腫,根在腹,加椒目;從陰腫,根在胸,加澤瀉;從膝腫,根在肝,加芫花;從面腫,根在肺,加桑白皮;從心腫,根在肋,加雄黃;從肢腫,根在脾,加甘遂;從口腫,根在小腸,加巴戟;從腰腫,根在腎,加大戟;從四肢腫,根在胃,加茯苓。
|
功效 | |
主治 | 水氣。
|
制備方法 | 上為末。
|
用法用量 | 從病發(fā)時(shí)隨證加藥1分,空心用井花水調(diào)下。每服1-5錢(qián),以利為度。
|
用藥禁忌 | 忌鹽、醋、生冷、油膩之物。
|
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 方中雄黃用量原缺!镀諠(jì)方》:除椒目減半外,余均為各一兩!夺t(yī)統(tǒng)》:所主藥加倍,余各等分,量人虛實(shí)加減。主治十種水腫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