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醫(yī)生通過望聞問切獲得患者錯綜復雜的癥狀的時候,然后把這些癥狀歸到相應的范疇形成一定的癥候群,最后通過一定的工具對這些癥候群進行相應的演繹,從而獲得病因,進而演繹得到治法,進而將此法轉換為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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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那些傳統(tǒng)標志方式給各種癥狀進行歸類呢?這些標志必須是有客觀觀測的確定性。
可以用那些傳統(tǒng)演繹工具給各癥候群進行演繹呢?這些工具必須是有主觀演繹的簡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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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是處方的概念,不是方劑的概念。教科書的方劑學概念實際是處方的概念。
真正的方本身即是對某一種人體客觀功能狀態(tài)的調整方案,是相對不變的。而處方要隨具體的病人進行變化。一個人身上可以同時出現(xiàn)數(shù)個方證,之間的先后關系或并列關系稱作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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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是處方的概念,不是方劑的。
對啊,不是方劑概念啊。
理法方藥一以貫之。
這個“一”是什么啊?
如果不能歸“一”,那么無論你的演繹多么精彩,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必須將四診歸到一個才能面上,才能為進一步的演繹打下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