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在2013年9月30日前登錄原報名網(wǎng)址重新打印準考證。
(3)請他人代領成績通知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4)沒有準考證的考生,須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成績通知書,并提供報名序號,不得由他人代領。考生報名序號可以在原報名網(wǎng)址查詢;也可以登錄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成績查詢”欄目,選擇考試種類,并輸入身份證號查詢。
(5)領取成績通知書后,準考證由考評中心統(tǒng)一收回。
(6)領取時間:規(guī)定日期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
2、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考生和古漢語考試成績達到我市通用標準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成績通知書時請攜帶《考試申報表》,到領取地點蓋章。報名時沒有打印《考試申報表》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址,重新打印《考試申報表》?荚嚦煽兾催_到上述標準的考生,領取成績通知書時不需攜帶《考試申報表》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m.payment-defi.com。
3、逾期未領取成績通知書的考生,請按以下規(guī)定的日期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成績通知書,并辦理《考試申報表》蓋章手續(xù):
(1)2013年9月至12月,在每月11日至13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遇公休日不休息)集中辦理。
(2)2014年1月至7月,在每月10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遇公休日不休息)集中辦理。
(3)自2014年8月起,不再發(fā)放2013年度職稱外語考試成績未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和古漢語考試成績未達到我市通用標準的成績通知書。
(4)2014年8月份起,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考生和古漢語考試成績達到我市通用標準的考生,仍在每月10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補領成績通知書。
4、為減少集中領取成績通知書人員的排隊等候時間,凡集體領取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的單位或個人(一次領取10份以上),可于8月12日至16日,電話預約領取。預約電話:23394926,電話接聽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m.payment-def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