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虛中曰∶張景岳有云,太陽血少者,多有戴眼反張之證,俗醫(yī)稱為驚風,誤矣。蓋太陽經(jīng)脈,起于目內(nèi),上額,由后頸下背脊,至足小指。凡有血虛不能榮養(yǎng)經(jīng)絡(luò)m.payment-defi.com/pharm/者,一著寒邪,則收引而急縮,理固然也。時俗不察,往往以豁痰截風之劑,耗其血液,豈不悖哉!此景岳之特見也。
予憶往者,張乃媛,年五六歲,體極瘦削,一日群坐,忽然顛倒,作反弓狀,自言樓上有鬼,眼目翻騰,見白而不見黑。幼科群集,作驚風治不效,已經(jīng)三日矣。觀其人之骨露筋浮,明系太陽少血,況樓為枯木,鬼屬陰邪,亦系寒氣傷榮所致。乃遵景岳之言,與道翁先生相商榷,用厥陰門中當歸四逆湯為主,甫投一劑,黑睛稍現(xiàn),反弓之狀亦減,于是連進三服而安。又姻翁高某某乃外家,冬月?lián)頎t向火,忽然背筋抽引作痛,頭足彎后,四肢厥逆,眼皮吊起不能下。亦用前湯,倍加當歸,大劑煎服,一劑而痊?梢娤壬Ρ袤@風,確乎不謬,而太陽之痙,又有血虛體弱之不同也。
痙有剛?cè),剛痙無汗,柔痙有汗。小兒剛痙少,柔痙多,而且肌膚薄,腠理疏,不勝發(fā)表,惟宜解肌治痙。
當以《金匱》為主,奈《金匱》之方,未敢輒用,而世人亦不能用。今之所選,獨海藏五方、《金匱》一方、雜選一方、附血虛寒襲一方,以為嬰兒病痙之準則。其隨機應變,又在后賢神而明之,予又何敢以拘?
【入方】
海藏桂枝葛根湯 治傷風項背強,身熱自汗柔痙。此蓋邪在太陽,微兼陽明,用此方通其榮衛(wèi),則外受之邪,有出無入,其所全甚大。
嫩桂枝(一錢) 白芍藥(一錢五分) 粉干葛(一錢五分) 老生姜(一錢) 大紅棗(三枚)
炙甘草(一錢)
水煎,熱服。仍欲微似有汗,庶風邪自出,而汗孔自閉,但不可令其大汗,致傷榮氣。
海藏桂枝加川芎防風湯 治發(fā)熱自汗柔痙,比前方藥性輕微。
嫩桂枝(一錢五分) 白芍藥(二錢) 北防風(一錢) 正川芎(一錢) 老生姜(一錢) 大紅棗(三枚)炙甘草(一錢)
水煎,熱服。
予按∶此方不特治痙,凡小兒外感初起發(fā)熱,不論有汗無汗,皆宜用之,效捷桴鼓,人所未識。
海藏柴胡加防風湯 治汗后不解,乍靜乍躁,目直視,口噤,往來寒熱。此證太陽陽明已罷,邪尚未解,傳入少陽半表半里,故以小柴胡湯加防風和解之,不使之入里也。
官揀參(七分) 北柴胡(一錢) 片黃芩(一錢) 制半夏(一錢) 北防風(一錢) 炙甘草(五分)老生姜(三片) 大紅棗(一枚)
水煎,熱服。
海藏防風當歸湯 治發(fā)汗過多,發(fā)熱,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太陽兼陽明也。宜去風養(yǎng)血,速救陰榮,以靜勝躁也。
北防風(一錢五分) 當歸身(二錢) 正川芎(一錢) 大生地(一錢五分)
凈水煎,熱服。
《金匱》栝蔞根桂枝湯 治太陽頭痛,身熱,身體頸項俱強,無汗,為剛痙。此即先因傷風自汗,汗多衣濕,濕久寒生,反而入內(nèi),故謂重感寒濕。寒濕內(nèi)閉,反令無汗,故見以前諸證,此榮衛(wèi)閉塞也。設(shè)不用此通其榮衛(wèi),則未痙者成痙,已痙者難愈矣。
栝蔞根(一錢五分) 嫩桂枝(一錢) 白芍藥(一錢五分) 老生姜(一錢) 大紅棗(三枚) 炙甘草(一錢)
水煎,熱服,榮衛(wèi)既和,微汗而解。
予按∶小兒發(fā)熱,身體頸項俱強,在幼科必以為驚風矣。孰肯認為太陽陽明之病痙,而用此開通榮衛(wèi)之方?
若早知為傷寒,能用此方,則未痙者不痙,已痙者可瘳。其如偏執(zhí)驚風,舍太陽陽明之邪而不治,反攻其無過之心火肝風,致令外邪愈強,內(nèi)氣愈弱,不至于死地不止也。
凡小兒傷寒無汗者,不論已痙未痙,皆當以此方為主,出入加減,斷無不效之理。予非親履實踐,必不敢妄言以誤世也。
羚羊角散 治剛痙身熱無汗,頭項強直,四肢疼痛,煩躁心悸,睡臥不寧。
羚羊角(屑) 真犀角(屑) 北防風 白茯神 陳枳殼 大麥冬(去心) 官揀參 粉干葛 北柴胡 熟石膏 炙甘草(以上各七錢五分) 真龍齒( ,二錢五分)
上研粗末。每用三錢,水一盞,煎至半盞,去渣,溫服,不拘時。
予按∶此證先由風寒濕閉其腠理,不能開通,內(nèi)出之氣,壅而為熱,則風寒濕不能自強,皆化而為熱矣。尚在肌肉之間,猶未入里,故以辛涼解散之,實治熱也,非治風寒濕也。
嘉言謂此方治傷寒陽痙,深得清解之法。
海藏附子散 治陰痙手足厥冷,筋脈m.payment-defi.com/hushi/拘急,汗出不止,頭項強直,頭搖口噤。此由多汗亡陽也。
青化桂(七分) 川附片(七分) 漂白術(shù)(一錢五分) 正川芎(一錢) 川獨活(八分) 大紅棗(五枚)
水煎,溫冷服。
當歸四逆湯 治小兒血虛體弱,寒邪傷榮,以致眼目翻上,身體反張。蓋太陽主筋病故也。
當歸身 嫩桂枝 杭白芍(以上各三錢) 川木通 炙甘草(以上各二錢) 北細辛(一錢) 大紅棗(五枚)
水煎,熱服。
以上所選之方,原為誤搐病痙而設(shè)。其下類搐十條,證候不同,各隨本門用方,不得與誤搐混同論治。
曰類搐,即幼科所云驚風余證者是也。原非小兒固有,由遷延而致,予故名為類搐。何以言之?蓋暑證瘧痢,咳嗽丹毒,瘡痘霍亂,客忤中惡,其證顯然可見,但能識證詳確,則一藥可愈。醫(yī)者審視不的,藥罔對證,遷延時日,其熱愈甚。小兒陰血未充,不耐壯熱,熱盛則神志昏悶,陽亢必津液受傷,血不榮筋,則手足搐掣。此正與《內(nèi)經(jīng)》之諸熱瞀螈(瞀音務(wù),人事昏悶也; 音翅,手足抽掣也,)皆屬于火之例相符。概將以下十證,皆列類搐條下,仍逐證注明,各根據(jù)本門用方,庶與誤搐非搐之寒熱虛實,治不相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