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對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PARACETAMOL ORAL SOLUTION |
拼音名 | DUIYIXIAN ANJIFEN KOUFUYE |
藥品類別 | 解熱鎮(zhèn)痛及非甾體抗炎鎮(zhèn)痛藥 |
性狀 | 本品為淡黃色的澄清液體,具有薄荷香氣,味甜。 |
藥理毒理 | 本品為乙酰苯胺類解熱鎮(zhèn)痛藥。通過抑制環(huán)氧化酶,選擇性抑制下丘腦體溫
調(diào)節(jié)中樞前列腺素的合成,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其解熱
作用強度與阿司匹林相似;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釋放,提高痛閾而起到
鎮(zhèn)痛作用,屬于外周性鎮(zhèn)痛藥,作用較阿司匹林弱,僅對輕、中度疼痛有效。本
品無明顯抗炎作用。 |
藥代動力學 |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體內(nèi)分布均勻?诜0.5~1小時血
藥濃度達峰值。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25%~50%。本品90%~95%在肝臟代謝,
主要代謝產(chǎn)物為葡糖醛酸及硫酸結合物。主要以與葡糖醛酸結合的形式從腎臟排
泄,24小時內(nèi)約有3%以原形隨尿排出。其血漿半衰期為l~3小時,腎功能不全
時半衰期不受影響,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兒、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長,而小
兒則有所縮短。能通過乳汁分泌。 |
適應癥 | 適用于感冒引起的發(fā)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jié)痛、神經(jīng)涌、偏頭
痛、痛經(jīng)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
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zhèn)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
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
超過5天。 |
不良反應 | 常規(guī)劑量下,對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應很少,偶爾可引起惡心、嘔吐、出汗、
腹痛、皮膚蒼白等,少數(shù)病例可發(fā)生過敏性皮炎(皮疹、皮膚瘙癢等)、粒細胞缺
乏、血小板減少、高鐵血紅蛋白血癥、貧血、肝腎功能損害等,很少引起胃腸道
出血。 |
禁忌癥 |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1)對阿司匹林過敏者一般對本品不發(fā)生過敏反應。但有報告在因阿司匹林
過敏發(fā)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數(shù)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發(fā)生支氣管痙攣。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時,本品有增加肝臟毒性的危險,應慎
用。
(3)腎功能不全者長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腎臟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藥時,不得連續(xù)使用5天以上,退熱治療不得超過3天,
除非另有醫(yī)囑。
(5)服用本品后出現(xiàn)紅斑或水腫癥狀應立即停藥。
(6)將此藥放在兒童不易觸及之處,萬一發(fā)生過量服藥現(xiàn)象,應立即就醫(yī)。
(7)本品僅為對癥治療藥,在使用本品的同時,應盡可能進行病因治療。
(8)對診斷的干擾:①血糖測定,應用葡萄糖氧化酶/過氧化酶法測定時可
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脫氫酶法測定時則無影響;②血清尿酸測定,
應用磷鎢酸法測定時可得假性高值;③測定尿5-羥吲哚醋酸(5-HIAA),用亞硝
基奈酚試劑作定性過篩試驗時可得假陽性結果,定量試驗不受影響;④肝功能試
驗,大劑量或長期使用時,凝血酶原時間、血清膽紅素、LDH、血清轉氨酶均可
增高。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本品可透過胎盤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 |
兒童用藥 | 3歲以下兒童因其肝、腎功能發(fā)育不全,應避免使用。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患者由于肝、腎功能發(fā)生減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長,易發(fā)生不良反應,
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 |
藥物相互作用 | (1)在長期飲酒或應用其他肝酶誘導劑,尤其是應用巴比妥類或抗驚厥藥的
患者,長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時,更有發(fā)生肝臟毒性的危險。
(2)本品與氯霉素合用,可延長后者的半衰期,增強其毒性。
(3)與抗凝血藥合用,可增強抗凝血作用,故要調(diào)整抗凝血藥的用量。
(4)長期大量與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合用時,有明顯增加腎毒性的
危險。
(5)本品與抗病毒藥齊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時,可增加其毒性,應避
免同時應用。 |
藥物過量 | 本品服用過量時,可很快出現(xiàn)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厭食、多汗等癥狀,
且可持續(xù)24小時。2~4天內(nèi)可出現(xiàn)肝功能損害,表現(xiàn)為肝區(qū)疼痛、肝腫大或黃疸。
第4~6天可出現(xiàn)明顯的肝功能衰竭以及凝血障礙、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
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衰或腎小管壞死。曾有報道一次服用815g可致嚴重肝壞死,
并于數(shù)日內(nèi)死亡。解救應及時洗胃或催吐,給予拮抗劑N-乙酰半胱氨酸(開始時
按體重給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時1次,共17次;病情嚴重
時可靜脈給藥,將藥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靜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對
肝臟有保護作用。不得給活性炭,因它可影響解救藥的吸收。拮抗劑宜盡早應用,
12小時內(nèi)給藥療效滿意,超過24小時則療效較差。同時還應給予其他療法,如血
液透析等。 |
貯藏 |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