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鹽酸阿撲嗎啡注射液 |
曾用名 | 去水嗎啡 |
英文名 | APOMORPH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拼音名 | YANSUAN APUMAFEI ZHUSHEYE |
藥品類別 | 其他 |
性狀 | 本品為無色或微帶黃綠色的澄明液體,遇光漸變成綠色。 |
藥理毒理 | 本品由嗎啡分子中去除一個水分子而得,其結(jié)構(gòu)與多巴胺相近,具有激動多巴胺
第2受體(D2)作用,國外(據(jù)MARTINDALE)有用于帕金森病的診斷和處理,認為有助于控制“開
關”現(xiàn)象。在國內(nèi),本品主要用于催吐,它可直接興奮催吐化學敏感區(qū),前庭中樞亦受到刺激,運
動可增加本品的催吐作用。此外,阿撲嗎啡尚有鎮(zhèn)定作用。 |
藥代動力學 | 口服作用弱而遲緩,皮下注射后成人在5~10分鐘、小兒在1~2分鐘開始催
吐作用。在肝內(nèi)代謝,由腎臟排泄,其中有極少量以原形排出。 |
適應癥 | 中樞性催吐藥。主要用于搶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常用于治療石油蒸餾液
吸入患者,如煤油、汽油、煤焦油、燃料油或清潔液等,以防止嚴重的吸入性肺炎。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成人:一次2~5mg;小兒按體重0.07~0.1mg/kg;極量:每次5mg。
不得重復使用。 |
不良反應 | ①中樞抑制的呼吸短促、呼吸困難或心動過緩;②用量過大可引起持續(xù)性嘔吐;
③昏睡、暈厥和直立性低血壓等;④快速或不規(guī)則的呼吸、疲倦無力、顫抖或心率加快,以及中樞
神經(jīng)刺激反應。 |
禁忌癥 | 下列情況宜慎用或禁用:心力衰竭或心衰先兆,腐蝕性中毒,張口反射抑制,醉酒
狀態(tài)明顯,已有昏迷或有嚴重呼吸抑制,阿片、巴比妥類或其他中樞神經(jīng)抑制藥所導致的麻痹狀態(tài),
癲癇發(fā)作先兆,休克前期。 |
注意事項 | ①皮下注射5~10分鐘后先出現(xiàn)惡心、面色蒼白、繼而發(fā)生嘔吐;②交叉過敏,
對嗎啡及其衍生物過敏的患者,對阿撲嗎啡也常過敏;③禁用于士的寧或誤吞入強酸或強堿等腐蝕
劑的中毒,因其可加重士的寧中毒的程度,以及使受腐蝕的食管損害加;④對麻醉藥物中毒的病
人,由于中樞已被抑制,本品常難奏效,甚至可能加重其抑制作用,故不適用;⑤為提高療效,注
藥前應先喝水,成人250ml;⑥給藥過程中可出現(xiàn)血清催乳素濃度降低;⑦阿撲嗎啡遇光易變質(zhì),
變?yōu)榫G色者即不能使用。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尚不明確。 |
兒童用藥 | 幼兒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應慎用。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衰弱患者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應慎用。 |
藥物相互作用 | ①先期服用止吐藥,可降低阿撲嗎啡的催吐效應;②對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起抑制
作用的吩噻嗪類鎮(zhèn)吐藥與本品伍用,可導致嚴重的呼吸和循環(huán)抑制,產(chǎn)生不良反應或延長睡眠;③
納絡酮可以對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對中樞神經(jīng)與呼吸等的抑制;④在服用口服避孕藥期間服用本品,
可使本品鎮(zhèn)靜作用減弱。 |
藥物過量 | 用量過大可引起持續(xù)性嘔吐和中樞抑制,納絡酮能夠?qū)贡酒返拇咄伦饔眉皩χ?
樞神經(jīng)與呼吸等的抑制,可用于解救過量中毒。 |
貯藏 | 遮光,密閉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